高校中的二级学院很多是以人名命名,这在法学院中也不鲜见。这些通常是因为学院捐赠者(基金会)或有其他密切联系的人物为法学院作出了特别的贡献,将其名字作为法学院的命名前缀,以兹作为纪念。本期,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这几所
以人名或基金会名称命名的法学院,
一同探寻它们的名称由来。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座落于粉墙黛瓦的苏州古城,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
其前身为成立于1915年的东吴大学法科,这是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也是民国时期中国法学教育最强学校之一。
而且,当时东吴法科规定,学生需在大学文理科学习两年后才能进入法科专业学习,再研习三年法律后方可取得学士学位。1952年院系调整后,东吴大学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苏州大学,并恢复法律系专业,经过四年发展扩建为法学院。2000年5月,时至苏州大学百年校庆期间,
原东吴大学法学院校友王健教授心系法学教育,慷慨捐赠巨资,以实际行动支持法学院建设。
经过苏州大学研究决定,其法学院更名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王健法学院也成为了全国第一个由海外专项基金资助的公办法学院。
王健教授是东吴大学法学院1938届校友。
毕业后他选择从事律师职业,1941年至1950年期间,他又先后担任东吴大学、震旦大学和光华大学的法学教授。此后,他应邀担任纽约圣约翰大学法学院教授,自1984年退休后,他成为了“王和王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专门从事跨境法律服务工作。可以说,王健教授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法学教育和律师职业。
秉承着
“良以法律教育之目的,不再培植专为个人求功利之普通人才,当为国家社会培植知行合一、品学兼优之法律人才”
的东吴法学精神与人才培养理念,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在王健先生等杰出校友的鼎力资助下也发展得越来越好。其法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也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现在,王健法学院还积极与王健教授执教三十余年的美国圣约翰大学等国际高校积极开展合作交流,拓宽学生国际视野。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常州大学坐落于人文荟萃的江南名城——江苏常州。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前身是原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工商管理系。
2014年6月12日,中国民盟与常州大学共建法学院,史良法学院正式成立。史良法学院是全国数百余法学院中
第一个以民盟先辈的名字命名的法学院。史良法学院以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社会活动家史良先生的名字命名。
史良先生正是江苏常州人,常州这座城市也承载了史良的青春岁月。她的一生奋斗不息,她于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1923年进入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是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新中国成立后,
史良先生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司法部部长。
1950年,由她主持制定的《婚姻法》出台,解除了中国女性数千年的封建婚姻不自由的禁锢,为性别平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因为常州有史良,才有了现在的史良法学院。”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张建曾在采访中如是说道。这也说明了史良和史良法学院密不可分的关系。史良法学院除了以史良先生名字命名外,其还专门设立了史良法学理论研究中心。史良法学院在充分挖掘史良先生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基础上,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办学特色。目前,史良法学院法律专业每年招收经济法和律师实务两个方向的本科生。史良法学院一直以立德树人作为办学初心。
“史争旦夕、良善允正”
是史良法学院的院训,这也正是将史良先生的名字暗含其中。史良法学院希望同学们能够以史良先生作为榜样,秉持着院训精神,并以“守正担当、求知臻善”作为自己的法律理想,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位于美丽的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2002年,上海交通大学正式设立法学院。2007年,
美国廖凯原基金会向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育捐资,
2008年,其法学院正式冠名为“凯原法学院”。2012年,廖凯原法学楼建成,这也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主要教学科研用楼。
廖凯原先生是美国廖凯原基金会主席和美国国际软件屋公司的创办人和主席。
作为华人,他长期致力于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比如,他曾捐赠一亿元用于资助清华大学法学学科发展;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教学用楼也由他捐助,该楼被命名为廖凯原楼,2007年12月,廖凯原先生还受聘为北京大学名誉校董。与之类似,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是廖先生慈善事业的又一力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各界和校友的支持密不可分。凯原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即围绕学科发展需要,塑造学术品牌,培养学术英才。值得一提的是,在传统的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培养体系外,
还自2010年起试办法学本科背景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特班(即“法科特班”)
,为法学本科背景的法律硕士教育的专精化探索新的模式。
凯原法学院的法科特班是让同学们从本科四年级开始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相比于平常的“4+2”人才培养模式,“3+3”的法科特班避免了法学专业本科生第四年的粗放式实习等的时间浪费,使得法律硕士教育更为充分地利用好宝贵时间资源。并且,凯原法学院利用校友优质资源,为同学们的实务训练以及国际交流研修等提供了优质平台和合理安排。我们相信,在
“正谊明道、尚法辅德”
的院训指引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将创造法学教育新的辉煌。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人间天堂——杭州,是浙江省内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是在
原政治经济学院法学专业和原杭州市法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杭州师范大学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已故著名法学家、
新中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先生曾担任杭州师范大学监督(即校长)。
为示纪念,2014年6月,获沈钧儒先生后人的授权,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更名为“沈钧儒法学院”。
沈钧儒是中国民主同盟创始人之一,是著名民主爱国人士。
他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长,后又转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民盟中央主席等重要职务。沈钧儒先生曾被誉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与“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
秉承
“刚正、求实、博学、笃行”
的院训,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在法学的教育与研究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学院以“宽口径,厚基础,重理论,强能力”为办学宗旨,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训练,形成了较具特色的校内外结合的开放办学模式。在海外交流、奖学助学等领域,学院积极整合资源,为学子提供支持与助力。学院培养的毕业生理论功底扎实,操作能力强,适应面广,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优质法学人才资源。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坐落于钱塘江畔、六和塔边,独享拥有百年历史的浙大之江校区,这也是原之江大学所在地。
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
院长为著名国际法专家李浩培教授,“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即于其时就读于浙江大学,后因院系调整,浙江大学法学学科停办。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1995年,原浙江大学设立国际经济法系。随着1998年“四校合并”组建新浙江大学,
在杭大法律系和浙大国际经济法系的基础上随即组建成立了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南怀瑾先生发起的香港光华教育基金会创立于1989年,并由台湾润泰集团(Ruentex Group)出资设立。
光华基金会长期以各种方式支持祖国的教育事业。比如在1994年,其与北京大学签定合作办学协议,将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改名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06年,光华教育基金会又向浙江大学法学院捐资一亿元人民币,次年,浙江大学法学院改名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并迁址至之江校区。随之而来的,还有学科建设和法学教育上的改革浪潮。
具体而言,
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
,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
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邀请十位全球法学领域的著名专家,使之成为学校特设的光华法学院学术审议机构,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负责职称评审、人才引进评审、硕博士导师资格评审等重大事项,并对学院发展建言献策。首届教授委员会主席为陈长文教授,安守廉教授、王泽鉴教授、刘铁铮教授、吴志攀教授等都是其中的重要成员。如今光华法学院的第三届教授委员会主席为张文显教授。在“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为法科人才的培养和法学学术的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将他们的名字写入法学院的名称里,是纪念,也是一种激励。法学院的发展,往往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希望这些法学院能够再接再厉,为法学教育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