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重组方或为环保类国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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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盛重组方或为环保类国企(图)

*ST宏盛重组方或为环保类国企 更新时间:2010-11-8 7:22:49   证券时报记者 乔 祖  本报讯 昨日在上海召开的*ST宏盛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名称、确定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重新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等共计9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公司董事滕忠在会后表示,这表明在“保壳”已成为重中之重的今日,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意见已基本达成一致。  记者从会场上了解到,昨日审议的9项议案与此前中小股东最关心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公司未来重组基本预案等并无明显关联。*ST宏盛4月9日就被暂停上市,如果今年年底前仍无法实现盈利,将面临退市风险。不过,据昨日股东大会上的一位神秘知情人报料,*ST宏盛重组方为一环保类巨型国企,若如此,*ST宏盛当下的局面或许可撤底扭转。  “保壳”成第一要务  从*ST宏盛当前第一大股东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来看,通过上述决议应是板上钉钉。昨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0人,有效持股数4851.6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7.69%,最终上述9项议案的通过率均占总票数的74%以上。公开资料显示,普明物流所持*ST宏盛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6.09%,占昨日到场有效股份比例的69.22%,已超过2/3。  正式投票之前,在场中小股东对“变更公司住所”这一条议案提出较大质疑和反对。公司董事长郭永明表示,变更公司住所是为了便于公司展开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同时减轻有关部门对公司此前严重不当经营行为产生的负面印象。郭永明称,这是基于公司“保壳”这一重大目标和长远利益考虑的。不过,第一大流通股股东陈庆桃对迁址一事反应激烈,他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举与公司重组毫无瓜葛,董事会有敷衍之嫌。  两届董事会纠纷仍未解  昨日的会议现场,投资者与董事会围绕两个事件展开了争辩。一是“退市后大股东可自行处置上市公司3000万以上剩余动产和不动产”的公司章程会否进行修改?二是“当时尚未成为董事监事的两名西安市原告,对位于上海市的董事会进行诉讼”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对此,郭永明表示上述问题皆不在本次议案的审议范围之内。  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在会议召开前曾采访过*ST宏盛“前任”董事会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与上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所做出的“驳回诉讼请求”一事相关,目前公司一位法人股股东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上述年度股东大会效力的纠纷作出重新判决。记者手头获悉的这份浦东新区法院受理通知书,实际已于不久前的9月16日正式发出。  上述“前任”董事会人士表示,这一基本事实没有弄清之前,普明物流的第七届董事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仍未最终明确。而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对此也指出,住所同样都位于西安市的个人状告个人,案件管辖权在西安,尽管相关法院是否应该在作出判决前追加相关公司法人作为被告或者令其作为第三方旁听,存在一定的商榷余地,但上述法院既然已作出生效判决,从法律本身来看第七届董事会并无问题。记者获悉,目前公司第六届与第七届董事会仍未公开认可对方的身份及地位。  神秘报料人现身股东大会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会场投票结束后,一位中年男子“神秘”地宣称自己曾参与过*ST宏盛重组。他表示在可“多项选择”的重组方中,有一家“资产几百亿,年利润在7亿元以上的巨型国企”,但出于机密考虑,不便透露该国企的具体名称及地址。随后,这位自称“既是股东代表又参与了此事”的男子表示,这家巨型国企从事的是“环保与生产资料项目”。记者在会场观察到,此后绝大多数投资者脸上的担忧似乎一扫而光,而这位男子身边也聚集了不少探听该消息的人群。  另有知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透露,这位男子在此前几次股东大会上也曾现身,其自称为“鲁律师”,对法律事务比较精通,但昨日他是第一次“透露”了上述关于重组方的实质性消息。这位曾在环保行业有过多年研究经验的知情人士表示,环保类大型企业的年利润率一般可达资产的20%左右,与上述7亿元的说法明显不符。  这位男子未透露他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会后,*ST宏盛“现任”董秘惠钢义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当时并未留意此人及其所说的话。惠钢义也未对上述重组方的具体情况予以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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