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逐步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中国逐步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更新时间:2011-3-13 10:32:32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已经连续六年提交公务员财产公开立法议案。11日在人民大会堂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后,他坦言反腐倡廉对于当前中国而言是持久而紧迫的工作。 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立法,韩德云说:“我的感觉是一年比一年往前走。”他回忆说,2006年第一次提交这个建议时,相关部门的回复很简单,大意是“主意好,但是条件不具备”;第二次回复的意思是“很有必要”。 相关部门最新的一次回复是,“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 “我理解这意味着离财产公示又进了一步,因为现在申报制度已经在执行。”韩德云代表说,“申报是第一步,还属于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就是公开和怎么公开的问题了。”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11日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中国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同时,中国检察机关去年查办贪官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 如何扼制官员腐败案件的上升势头,除了检察部门发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以外,官员财产公开也被视作制度建设领域的反腐利剑。 中国的高层决策者也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两会期间提交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两会前夕,温家宝在与网民交流时说,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但是我们现在先走第一步,那就是要如实申报个人收入、财产状况、家庭主要成员包括子女的从业情况,并且接受审查。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防止腐败。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韩德云认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主要功能是预防腐败。案例表明,很多贪官的贪腐,是在从基层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这个过程少则5年,多则10年甚至更久。 “这样看来,5到10年后,官员财产公示的反腐效果才能显现出来。”韩德云说,“这实际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 浙江慈溪、重庆开县等地近年来一直在尝试官员财产公开。慈溪从2008年底开始推行这一制度,至今已经坚持了三年。 按照慈溪市纪委的规定,凡是当地的科局级领导干部,以及级别相当的国有企业领导,每年年底都要主动申报房子、车子、收入以及配偶和子女的就业情况。申报内容在单位内部公示三天,接受内部监督。目前按规定公示的干部有700多人。 公示的情况是,很多干部都有一套以上房产,拥有两辆车的也不在少数。官员的房子车子“上墙”以后,在当地反响比较平静。 “当地老百姓比较富裕,机关干部和老百姓的差别不大,机关干部有几套房子,有几辆车,一般老百姓不太在意。”慈溪市纪委副书记范伟明认为。 2010年元旦,开县正式启动新任党政主要领导财产申报制。比慈溪更进一步的是,申报的内容包括本人及配偶和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共有的现金、存款、房产、汽车、股权股份、字画古董、经商办企业等9个方面的财产;还包括家庭收入情况,主要涉及工资、投资收益、继承遗产、劳务报酬、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投资、股份收益等8个方面情况。 截至1月底,首批申报的14名县级部门“一把手”全部亮出“家底”,最低者21万元,最高者178万余元。这些情况均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县纪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工商联副主席严琦认为,目前地方上的试点都是在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范围内公示,仍属于内部监督,与真正意义的财产公开相比还有距离。 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在中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很多条件仍不成熟。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普及知识、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另外,当前需要对制度的设计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包括申报主体范围、申报财产范围的界定,以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后是否公开、是否要分步实施等。 “立法不是小事,一旦颁布实施,就必须要立得住、行得通,并取得实效。”韩德云承认,“目前我国金融实名制、财产托管、统计手段尚不完善,推行这一制度的辅助条件亟待完善。” 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吴锦良认为,慈溪等地的实验在深度和广度上已经很难再有突破。这也说明,体制改革到了一定程度,自下而上的改革缺乏突围的能力,就需要自上而下的总体改革设计。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