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征求意见参与信披示范试点需符合5个条件

频道:基金定投 日期: 浏览:0

上交所征求意见:参与信披示范试点需符合5个条件

1月3日,为了深化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工作,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地保障试点效果,《办法》主要从5个维度设置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基本条件:一是信息披露质量记录优良。要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最近3年均为A,或者最近5年为4A1B。二是持续经营能力稳定。要求公司近3年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或近3年主营收入均达到5亿元以上。三是治理运行规范。要求公司内控健全、治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合规和风控能力,不存在重大内控和治理缺陷。四是长期注重投资者回报。原则上要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均达到30%以上。部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充分说明理由并披露。五是不存在相应的消极条件。要求公司不能存在经营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等情形。

亦初

人工智能

金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