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它可以被看成是为投资者从事其自身的资金和管理能力所不能及的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融资形式。地产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证券的方式,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房地产或泛地产抵押贷款的投资,投资期限较长,追求稳定连续性的收益。基金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是地产基金拥有的投资权益的收益和服务费用。基金管理者收取代理费用。
地产基金的分类:
公司型地产基金
公司型地产基金是以《公司法》为基础设立、通过发行基金单位筹集资产并投资于房地产的基金。其认购人和持有人是基金的股东,享有股东所应享有的一切利益,同时也是基金公司亏损的最终承担者;其发起人可以自己管理基金,也可以从组织之外聘请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
契约型地产基金
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又被称作信托型基金,是指以信托法为基础,根据当事人各方订立的信托契约,由基金发起人发起,公开发行基金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而设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其最大特点是基金本身不是一个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三方当事人分别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信托人。
有限合伙型地产基金
有限合伙将合伙人分成两类,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公司而言,前者是企业的所有者,后者是企业的经营者。有限合伙型地产基金的目的是获取能产生最大现金流量的房地产,可能采取用现金够买收益型房地产的策略。投资者的目的将决定有限合伙型地产基金投资目的以及相应的策略。有限合伙型地产基金的集资通常有两种形式:基金制和承诺制。
房地产投资基金不仅需要制定和设计一些变通的方案规避法律、政策和经营上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国情形成我国自己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操作程序,才能保证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