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省下发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小贷监管新政“15条”明确行业属性、落实扶持政策、防控市场准入、扩展业务范围、突出监管重点,成为这次《指导意见》的新亮点。小贷监管新政实施近两个月以来,落实情况如何?2018年,江苏小贷行业发展方向又在哪里?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业界人士。
政策亮点
支持小贷公司开展投资业务
据江苏省金融办主任查斌仪介绍,截至2017年10月末,江苏省辖内各类小贷公司共计521家,其中农村小额贷款公司426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95家。实收资本659.6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9917.32亿元,贷款余额753.57亿元,支持生产性农户、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约18万户,累计纳税98亿元。
“自2007年10月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以来,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已有10年。无论是公司数量、贷款余额,还是发展质量、监管经验,江苏都走在全国前列。”一位江苏小贷行业资深人士表示,江苏小额贷款公司为改善小微、“三农”、科技金融服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注意到,支持小贷公司在省内开展投资业务,创新可贷可投的业务模式,成为监管新政的一大亮点。
省金融办主任查斌仪指出,新政策同时还鼓励小贷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等特色金融服务,拓宽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渠道和产品。
省金融办银行一处处长钱东平表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开展信贷和投资业务,丰富了小微金融服务的内涵和深度,有利于中小微、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同时获得债务融资和股权投资,拓宽小微企业融资通道。同时,《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开鑫贷等创新业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开展供应链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等特色金融服务,鼓励小贷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