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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百答005
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来源:
根据公开信息,于2023年6月1日整理。
正文
前言?
专项债券,全称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根据《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文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根据政策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3〕45号)文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是有一定要求、限定条件的政府债券。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一、从申报条件看项目是否符合专项债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3〕45号)明确规定: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投向领域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应当属于政府主导、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早晚要干的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 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
3.申报项目必须成熟可行。
4.申报项目必须满足项目收益和风险管理要求。
5.允许此前我委筛选未通过的项目完善相关条件后再次报送。
6.继续支持2022年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7.对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中因额度限制无法获得支持的项目,符合专项债券项目条件的也可以申报。
二、从投向领域看项目是否符合专项债申报
(一)交通基础设施
1.铁路
2023年例
: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
2.收费公路
2022年例
:(厦门市本级)收费公路项目
3.民用机场(不含通用机场)
2022年例
:蚌埠民用机场项目
4.水运
2022年例
:华容区鄂州港区一类水运口岸工程
5.城市轨道交通
2023年例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6.城市停车场
2022年例
:天水市城市停车场项目
7.综合交通枢纽
2022年例
:丹寨县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二)能源
1.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2022年例
:徽县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项目
2.煤炭储备设施
2023年例
:商洛陆港煤炭储备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3.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城市配电网、边远地区商网型新能源微电网)
2022年例
:临朐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
4.大型风电基地、大型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含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
2023年例
:坊子区东部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
5.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023年例
:新蔡县城区智能充电桩项目
6.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
2023年例
:焦作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农林水利
1.农业
2023年例
:鹤壁农垦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2.水利
2023年例
:漳州市长泰区枋洋水利工程水质提升及水利配套项目
3.林草业
2023年例
:和田地区于田县克里雅河中下游森林草原灌溉防沙治沙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
(四)生态环保
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
(五)社会事业
1.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
2.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
3.养老托育
4.文化旅游
5.其他社会事业
(六)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1.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国家物流枢纽、农产品批发市场)。
2.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3.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含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
4.农产品批发市场
(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市政基础设施
(1)供排水
(2)供热
(3)供气
(4)地下管廊
2.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八)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1.京津冀协同发展
2.长江经济带发展
3.“一带一路”建设
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5.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6.推进海南深化改革开放
7.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8.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九)保障性安居工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保障性租赁住房
3.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4.公共租赁住房
(十)新型基础设施
1.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
2.云计算、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主要支持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和国家数据中心集群)
3.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4.国家级、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和数据化转型平台
共计有13大项目领域可以使用专项债做资本金
01.铁路
02.收费公路
03.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
04.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
05.城市停车场
06.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07.城乡电网
08.水利
09.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10.供排水
11.新能源项目
12.煤炭储备设施
13.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三、从建设进度看项目是否符合专项债申报
2023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3〕45号)文件明确规定:
各地方要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已完成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2023年能够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也就是说,在建项目和当年能够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均可申报专项债。
项目名称举例:
1.新疆准东西部新城新建自来水厂
2.新余市中医院新建项目
3.新建区人民医院改建项目
4.新海医院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