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通报证大公司非法集资案进展,法人戴志康自首,41人被抓-非法集资法人自首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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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发布了《关于“证大公司”案件侦办的情况通报 》,通报中称,2019年8月12日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

2019年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康、总经理戴某新等人已向警方投案自首,并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据此,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据称,经查,“证大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旗下“捞财宝”线上理财平台(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证大财富”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警方表示,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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