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没还贷款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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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没还贷款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实际上,有些借款人可能从一开始,借了你的钱后就没想过要还。你看中的是一点借款利息,借款人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当然,法律有保护出借人利益的途径。如果借款期限已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容易被出借人忽视的问题是诉讼时效。笔者曾经有一个朋友,上家单位欠其劳动报酬,经过一年后才想起来去进行劳动仲裁,但很遗憾他已过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所以出借人在起诉时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如权利人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胜诉,如果义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义务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义务人限制高消费。

出借人要学会运用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有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一个还款计划,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新的诉讼时效就就会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起诉时,出借人作为债权方要注意收集保留一些关键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以及其他与债权有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起诉时,出借人主张利息,如何计算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24%或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最高适用利率多少,请看下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双方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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