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70年前我军诞生了八一军旗和八一军徽八一年长城币的发行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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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军网微信·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融媒体 作者:徐平

军旗和军徽,是军队的重要标志,是军队灵魂和精神所在。我军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创建后,直到22年后即1949年,才有了全军统一的军旗、军徽,这就是人们熟知的“八一”军旗和“八一”军徽。

战争时期绝大部分时间里

我军没有全军统一的军旗、军徽

军旗、军徽作为军队的标志图案,通常和军队一起诞生。我军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建军后,一开始并没有自己的军旗,各地起义军的军旗也不统一。1930年后逐渐统一了各地红军的军旗式样,即中国工农红军军旗,以后又几经修改,基本样式都是红底有五星、镰刀、斧头(铁锤)图案。但是,这种军旗也只打到1937年。

统一的红军军旗样式: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团第十八师五十四团军旗

抗日战争爆发后,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借用国民革命军军旗。解放战争初中期,人民解放军各个部队都打的是红旗,即没有图案和字样的素面红旗,当时全军也没有统一的军旗。

至于军徽,由于受战争形势的制约,从1927年建军后,我军就一直没有制定过自己的军徽。

1948年初提出设计军旗、军徽

人民解放军于1947年下半年转入战略进攻后,全国战局迅速发生了巨大变化。1948年初的战局已经清楚地表明,人民解放军不久即可向全国进军,彻底打垮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但是,这时人民解放军尚没有统一的旗帜和个人佩戴的标志。因此,设计统一的军旗、军徽及帽花(帽徽)、臂章,让人民解放军以崭新的面貌挺进新区就成为迫切需要。

在周恩来的提议下,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研究决定,由周恩来以中央的名义起草了一份指示电,经毛泽东修改过,于1948年2月21日发给各中央局、各军区、各野战军前委,征求对设计全军统一的军旗、军徽的意见: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军徽、帽花和臂章,均尚无正式规定。现我军向外进攻,发展新区,已渐感觉有此需要。过去使用国民党党徽作帽花的,自应宣布一律取消。惟有些部队已自动带上红五角星作帽花,亦显与苏军帽花完全混同,不甚合适。兹特通电,征求各中央局、分局、各军区、各野战军前委及中工委、中后委意见,望于一个月内外提出你们对于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军徽、帽花、臂章的具体意见。

此后,一个征集军旗、军徽图案的活动伴随着人民解放军的战略进军在全军展开。各单位上报的设计图样,送到驻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的中央工作委员会。军旗、军徽样式的汇集、综合和研议工作由军委作战部一局承办。

西柏坡中央军委作战室旧址

经过3个多月的征集,征集到了500多个样式,都摆在一块儿,让大家讨论鉴别。设计小组预选出30多种方案制成“样旗”,送交周恩来和中央领导审选。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领导同志看了“样旗”后,都认可了军旗用红底、旗上有五角星,象征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毛泽东还说:“军旗上要有‘八一’两字,表示南昌起义是建军的日子。”

在军徽图案中,有以齿轮象征历史的,也有以刀、剑、戈、矛、步枪、盾牌、长城象征人民武装的……但是,这些图案中均无“八一”二字。中央领导同志认为这些图案没有把人民解放军的特点充分体现出来,因此所送审的图案都未被选中。

军旗、军徽最终从三个方案中产生

1949年3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其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底,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之后,周恩来对作战部部长李涛、作战部一局作战室副主任张清化、作战室二科科长江右书说:“军旗图案已经原则通过,但五角星和‘八一’两个字的位置怎么摆放,你们再具体设计几个方案,待进一步审议后,确定一种样式,制作标准样旗、军徽。”

遵照周副主席指示,军委作战部在设计军旗样旗的同时,按照毛主席关于军旗上要有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的精神,加紧设计军徽,并很快上报了八一军徽的图案。

1949年4月26日,毛泽东审阅、修改了李涛将军关于军徽问题的请示报告。并拟于5月1日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草案)公布。

可以看出,拟公布的解放军军徽,红五角星里没有“八一”字样。但“圆周围以宽二厘之红边。红边之正上方、正左方、正右方各开一宽四厘之缺口,即成‘八一’二字。”但是,这“八一”两字过于抽象,不容易看出。方案最终没有采用,是因为受到军旗送审图案的启发。

就在军委公布解放军军徽之前,组织工作人员将军旗的三种送审图案请中央领导审查。

三种图案中,毛泽东和中央书记们的意见倾向第一种方案;军徽,倾向于用军旗的第二种方案,认为将“八一”放在五星中央更好。这一方案正中是一个红地镶黄边的五星,五星中间是“八一”两个宋体字,虽然这个图案没有成为最终的军旗,但是却成为解放军的军徽。

周恩来在书记处会议后对张清化等同志做了进一步交待。指出我们解放军很快就要渡过长江向全国进军了,不能等到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再批准颁布,要尽可能快些,以便解放军能戴着新的军徽,把军旗插遍全国。

正式公布军旗、军徽样式

1949年5月30日,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名义下发了《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的命令:

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政首长:

兹颁发军委制定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七百份,请即点收,并请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军正式开始启用。随电附发之军委命令及军旗、军徽图样……政治机关应按照军委命令在部队中广泛地进行教育,阐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军徽含义,务使全体指战员有深刻的了解,并自觉维护我人民解放军光荣旗帜的严肃。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签署《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

兹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如下:

第一、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底,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的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旗面为长方形,横直为5:4。旗杆套用白色,宽为旗面横长的1/16。旗杆为红黄二色相间之旋纹,上置黄色矛头。“八一”用汉字,每笔均用等边长条体。“八”字每笔长三等分,宽一等分。“一”字长为四等分,宽为一等分。

同时规定各级军旗尺寸如下:

(一)人民解放军总部横170公分,直136公分。

(二)野战军(一级军区同)及兵团(二级军区同)横165公分,直132公分。

(三)军(三级军区同)横160公分,直128公分。

(四)师(军分区同)横155公分,直124公分。

(五)团(县指挥部或武装部同)横150公分,直120公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

第二、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

(甲)军徽用作帽花时,其制法及尺寸如下:

(一)五角红星的圆周半径为十五公厘(略作二公厘高之凸形)每个角均为三十六度,外镶一点五公厘宽之金黄色边。

(二)“八一”篇宋体汉字,时当地置于红星内。

(乙)军徽用于臂章、奖状、文书、车、船、飞机及建筑等物时,则按照上述尺寸此例放大或缩小。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新华社在公布这一命令的同时,发表了题为《把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的社论。社论说:“军旗和军徽上都缀着一颗金黄色的明星、缀着‘八一’两个字。这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已经用灿烂的星光照耀着中国。”“人们看到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就会想到它所走过的曲折的道路,想到人民革命力量必然获得最后胜利的真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成为一支完全正规化的军队;它的军旗和军徽的颁布,正是它的正规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社论最后强调:“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不但是人民解放军的标志,也是我们的人民民主的新国家的重要象征。从此,全国的人民和全国的人民解放军,都必须一致保卫它的尊严,要像爱护我们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爱护它们。”社论号召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团结一致,努力奋斗,把我们的灿烂的旗帜插遍全中国”。

1949年6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及军旗、军徽样式。

根据规定,凡中国人民解放军团级以上部队、院校,均授军旗一面。从1949年6月15日开始,各部队均利用战斗间隙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同时,全军开始陆续佩戴军徽图案的帽徽。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辉标志“八一军旗”和“八一军徽”正式在全军使用。

将八一军旗插遍全中国

“八一”军旗亮相开国大典

戴“八一”五角星帽徽的解放军女兵

“八一”军旗和“八一”军徽自公布使用后,既是全军的,也是陆军的。因为当时我军除了陆军外,还没有其他独立的军种。以后,海、空军作为军种正式组建后,在“八一”军徽“八一”军旗和的基础上,又先后设计使用了各军种的军徽和军旗。

军旗、军徽的使用规定

军旗的使用规定

自1949年6月颁布军旗式样命令后,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的多次修订和补充,我军军旗制度也日趋完善。1978年6月17日,中央军委颁发《关于军旗问题的若干规定》,涉及了军旗的意义、授予权限、保管和使用等内容。这是1949年我军颁布八一军旗以来,第一次对军旗作出专门性的规定。

一、军旗式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式样,按照经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1949年6月15日批准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式样《命令》执行。

二、授旗范围:凡组建团(相当团)以上部队和院校,均授予军旗一面。各级机关和人武部以及医院、仓库等其它直属单位不授予军旗。

三、授旗仪式:军旗的授予可在本单位成立大会或授旗大会上,由上级首长或代表授予之。

四、军旗制发:军旗由总后勤部统一制做,由各军区、军兵种后勤部负责发放。海军舰艇军旗,仍由海军按原规定自行制发。

五、军旗使用:军旗主要用于参加典礼、检阅、隆重集会、游行等时机,由掌旗员掌持军旗,左右各一名护旗兵,位于部队的先头,掌旗员和护旗兵,应挑选优秀的干部、战士兼任,平时应进行持旗、护旗等训练。

六、军旗保管:军旗由各级司令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经常晾晒。如因军旗使用过久褪色或霉污、虫蛀时,经军区、军兵种司令部批准,可换发新军旗。

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我军的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各单位应对部队进行尊重和爱护军旗的教育,务使全体指战员了解军旗的意义,激发革命的集体荣誉感,自觉地尊重和保卫自己的军旗。对于不尊重或不爱护军旗的现象,应予批评教育。战时因部队怯懦而丢失军旗,该部队的指挥员应受到军纪惩处。

另外,在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4月颁布)第十四章中,专门列有一节军旗的使用管理;在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第七章中,专门列有军旗的掌持、军旗的授予、迎军旗、送军旗、院校迎送军旗等条款。这是对军旗使用规定的补充。

军徽的使用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意义和作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相似,都具有标志、象征和作战功能。所不同的是,军徽在使用上较军旗更为广泛、灵活,是军队重要标识徽记及军种符号的核心图案。它不仅悬挂或建筑于庄重场合,而且绘制于武器装备以便于作战中识别敌我,更多的则是用作军兵种符号、帽徽、领花、奖章、勋章及其他服饰的中心图案。

在我军历次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都有关于军徽的使用规定。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有关军徽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象征和标志。军人必须爱护军徽,维护军徽的尊严。军徽及其图案可以用于帽徽、领花、臂章、荣誉章、奖状、车辆、舰(船)艇、飞机、重要建筑物、会场主席台等。使用军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悬挂军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颜色的军徽。禁止将军徽及其图案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军徽庄严的装饰或者场合。

由指定厂家生产的各种规格的军徽

自从1949年军徽产生后,我军的帽徽除1965~1985年期间为全红五角星外,其他时期都是以“八一”军徽为主体。但是,帽徽上有军徽图案,并不等于就是军徽。军徽是军徽,帽徽是帽徽,二者的形式和内涵是有区别的,不可完全替代。现在经常看到宣传画上错将帽徽当军徽,甚至有些会议主席台上悬挂的不是军徽而是帽徽,这是不规范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帽徽比军徽多了一些装饰物,视觉效果更好。但是,我军只有悬挂军徽的规定,从来就没有悬挂帽徽的规定。因此,在使用军徽时,切记:莫把帽徽当军徽!

以上图案的设计无一例外地选择了07式帽徽,而不是军徽。

这才是军徽!

(中国军网微信·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融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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